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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总局关于1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7年02月03日

辖区各药品经营企业、各药品使用单位:

现将《总局关于1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》(2017年第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,积极配合召回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关于1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.pdf

2017年2月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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