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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总局关于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2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年12月07日

辖区各药品经营企业、各药品使用单位:

现将《总局关于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2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》(2016年第15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,积极配合召回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总局关于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2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.docx

2016年12月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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