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17年12月06日     来源:

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,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(2017年第25期,总第43期)。该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,涉及本市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1台产品。我局已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,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的企业处置情况表

            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              2017年12月6日    

附件

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的企业处置情况表

序号

标示产品名称

被抽查

单位

标示生产企业

规格型号

生产日期/批号/出厂编号

不符合标准规定项

处置情况

1

间歇式空气压力仪 

北京修合医药技术有限公司

Bio Compression Systems,Inc.(代理人:北京修合医药技术有限公司)

IC-1545-DL 

/5000178 

保护接地、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;控制器和仪表标记;随机文件

罚款人民币10000.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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