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17年12月06日     来源:

  

 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,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(2017年第26期,总第44期)。该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,涉及本市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1个产品。我局已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,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

  附件: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的企业处置情况表

  

  

  

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2017年12月6日  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附件

  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的企业处置情况表

  序号

  标示产品名称

  被抽查单位

  标示生产

  企业

  规格

  型号

  生产日期/批号/出厂编号

 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

  处置情况

  1

  医用电子体温计

  仁和药房网(北京)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
  厦门安氏兄弟科技有限公司

  TM-2011 

  /T1605011 

  测量时间

  1、没收违法经营的81支医用电子体温计(型号规格:TM-2011 批号:T1605011);

  2、处罚款人民币38000.00元。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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