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国家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(2017年第19期)涉及生产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17年10月11日     来源:

 

 

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

 

 

公告〔2017〕121号

 

 

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

国家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(2017年

第19期)涉及生产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

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,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(2017年第19期,总第37期)。该《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,涉及本市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台产品。我局已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,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。

序号

标示产品名称

标示生产企业

规格型号

生产日期/批号/出厂编号

不符合标准规定项

处置情况

1

电子

血压计

松下电气机械(北京)有限公司

EW3106/

EW3108

20160220006345/

20151110006077

标识要求

罚款人民币20000.00元

特此公告。

 

 

 

            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              2017年9月20日

 

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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