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14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17年08月03日     来源:

 

 

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

 

 

公告〔2017〕91号

 

 

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关于2017年第14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

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

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,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《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(2017年第14期,总第32期)。该期《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》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,涉及本市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台产品。我局已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。

序号

标示

产品

名称

被抽查

单位

标示

生产企业

规格型号

生产日期/批号

/出厂编号

不符合

标准规

定项

处置情况

1

医用电子体温计

宝瑞源生物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

宝瑞源生物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

X-2

201605050099

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

1.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医用电子体温计87支;

2.罚款人民币25000.00元

特此公告。

 

 

 

            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              2017年7月10日

 

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印发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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